(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6,145.10万元至16,052.95万元,虚增利润5,222.79万元至12,369.2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最高达219.43%。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募集说明书》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2,900万元;对董事长黄永军罚款2,65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责任人亦被处以警告及罚款。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以正式决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