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任期三年。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并明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比例股东、董事或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签字并承担责任。议事规则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制度、会议记录保存及规则解释权归属等内容。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