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鲁恒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全文))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实施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出现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保存至少十年,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监管机构。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