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监督、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可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前,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应制作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