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