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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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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现场会议出席股东2名,代表股份2.6739%;网络投票股东255名,代表股份48.511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规章制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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