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行使审议重大资产交易、风险投资、融资等职权,具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比例及金额。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案需经党委会先议,关联交易须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及时间有明确规定。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或举手方式。回避表决情形包括关联关系等。会议记录与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至少10年。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