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建议,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为日常办事机构。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参会人员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