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度净利润达到8.38亿元或营业收入达到96.48亿元。由于2024年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均未达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所持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的1475.5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此外,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2万份股票期权也不得行权。合计1577.55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63%。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和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