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记名投票表决。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应对记录签字确认。上市公司应为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