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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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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就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酒钢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8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增持前,酒钢集团持有酒钢宏兴股份3,599,949,714股,占总股本的57.48%。增持期内,酒钢集团累计增持82,570,214股,占总股本的1.31%,增持总金额为100,081,015.08元。增持后,酒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2,519,928股,占总股本的58.79%。

酒钢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公司已按规定披露了增持计划及进展情况。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酒钢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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