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稿))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修订。制度旨在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外部信息使用人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部人员外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统计数据和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司应拒绝无法律依据的报送请求,且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公司需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并书面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如发生泄密,公司将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公司其他部门报送未披露信息时,应先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部信息使用单位或个人违反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