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受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26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55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39,296,908股;网络投票股东490人,代表股份3,970,892股。中小投资者股东493人,代表股份4,121,148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3258%的赞成票,《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下的两个子议案也分别获得超过99%的赞成票。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