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推进项目成就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凝聚公司核心高管、核心管理员工及技术人员,建立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项目跟投机制,特制定《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理办法》。跟投机制分为员工跟投计划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跟投计划,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实现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
员工跟投计划根据分工分为三类投资人:A类为投资核心高管、项目经营管理层等,必须跟投并在超募时享有第一优先购买权;B类为项目运营各业务线负责人等,选择跟投并在超募时享有第二优先购买权;C类为项目核心员工等,自愿跟投并在满足A、B类投资人跟投额度后跟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自愿原则参与跟投计划。
跟投计划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实施,普通合伙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由相关人员担任。参与人员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参与,公司不提供借款、担保或融资便利。跟投项目公司范围为公司控股、参股的子公司,跟投企业按占跟投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配利润或承担亏损。具体项目的跟投方案由公司生产经营会议研究制定,提请公司权力机构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