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