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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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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董事长辞职及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刘清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需要、职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清勇先生持有公司10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均为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刘清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刘清勇先生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现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泰岭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选举、董事(职工董事)补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刘清勇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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