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监事会为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行为。监事会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主席兼任负责人。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十日内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两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以现场方式为主,紧急情况可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决议需半数以上同意。会议记录由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监事会有权修订规则,修订需经股东会审批。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