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及其参会者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代表全体股东利益。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环节都有明确规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或15天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决议效力等内容。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