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德良好等条件。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流程,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