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程序,确保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董事为自然人,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等。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事务。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