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表决机制及决议公告等内容。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分为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确保股东会决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