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对象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2,475,049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指定财务总监职责代行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