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在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86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4,559,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09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4473%的同意票,其余两项议案分别获得98.9594%和98.9645%的同意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