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参与决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