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伦律师审查了相关文件并见证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14:00在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董事长刘畅女士主持现场会议。共有1,089名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30,088,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21%。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2.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中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