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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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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7月发布。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包括法律、会计、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不良记录,且不得由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担任。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其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包括知情权、资料支持、工作记录保存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定期提交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不超过六年。提前免职需经股东会批准,且不得随意解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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