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德。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任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和津贴标准,并强调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