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规划考虑了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也有所不同: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不低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不低于20%。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将监督执行情况。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公司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经过详细论证并提交股东会批准,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