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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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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该计划涉及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根据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23年11月29日授予,行权价格为15.41元/份,后调整为15.30元/份,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行权数量为94.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在2024年7月11日授予,行权价格同样调整为15.30元/份,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行权数量为8.00万份。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65亿元,高于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此外,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达考核条件,共注销36.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认为本次行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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