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刘鹏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三项议案。出席股东共513人,代表股份657,473,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062%。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