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合同、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需及时记录和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