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8日,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7,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21,982,085,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52.955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在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1,814,762票,占比99.9246%,反对144,523票,弃权22,800票。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