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并确保信息披露透明。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多种交易行为。
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价、协商定价。交易双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财务部需跟踪市场价格变动并向董事会备案。
决策权限方面,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日常关联交易需每年预计并披露,协议期限超3年的需每3年重新审议。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