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截至授予日))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核查还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等。此外,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