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管进行考评,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