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办法和业绩评价,实现激励计划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
考核范围涵盖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考核机构包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门。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6年不低于8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0000万元。个人层面考核分为A、B、C、D、E五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80%、0。
考核期间为每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