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且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考核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约束效果,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激励对象均为正式在职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在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综上,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