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积极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薪酬制度遵循竞争力原则、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与公司年度效益结合原则、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薪酬构成方面,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具体岗位职责和贡献确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管薪酬管理执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和市场行情,绩效奖金与年度经营绩效挂钩。
薪酬发放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年薪。出现被公开谴责、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可减少或停止发放薪酬。薪酬体系将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参考市场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