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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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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佳电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指标需同时满足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现金营运指数不低于0.4。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收益率为9.86%,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69%,现金营运指数为0.86,未达业绩考核要求,需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21名激励对象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合计23.15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85元/股,回购所需资金为659,775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95,216,654股减少至694,985,154股。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回购价格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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