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佳电股份: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回购并注销这部分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85元/股,回购数量为23.15万股。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公司还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等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佳电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