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14时在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草桥东路新华创新产业园4层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刘友谊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发布,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73,459,538股,占总股本20.4054%;另有101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代表股份1,987,847股,占总股本0.552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提供反担保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