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旨在避免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并明确了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制度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通过垫付费用、偿还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并建立核查制度,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年报审计期间应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保如实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监控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和资金往来,确保财务独立。发生资金占用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提起法律诉讼,冻结其股份。公司全体董事应严格控制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