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发表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报告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阶段、战略目标和发展需求,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报告明确了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以及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此外,报告还评估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公平性和合理性,并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独立董事认为,该报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独立董事:李大开、卢生江、徐蕾,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