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评估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须配合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委员须亲自出席并表达明确意见。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