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定义及其独立性和职责,强调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但无表决权。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也需召开专门会议并通过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会议记录应载明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与会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