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就股权激励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必要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