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的内容。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信息、客户或供应商经营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利益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后,如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理由。
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相关部门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提交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确认。公司应妥善保存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