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管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管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确保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的实施。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不少于2名独立董事,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须具备良好道德品行及相关专业知识,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相同。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高管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薪酬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决议需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内容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通知、议案准备、表决程序及会议记录均有明确规定,确保议事高效规范。此外,委员会还建立了回避制度和工作评估机制,确保决策公正透明。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