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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 宏力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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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宏力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7月6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核。审核对象包括文东华先生、魏云珠女士、蔡明超先生。经审阅,未发现三人存在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无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三位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个人品德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文东华先生、魏云珠女士、蔡明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龚涛、文东华、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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