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 6月 4日。